关于下发《2007年全国青少年斯诺克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协会小球字[2007]71号
2007年全国青少年斯诺克锦标赛定于8月14至18日在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四季兴名将台球俱乐部举行,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台球协会按照具体《竞赛规程》进行报名组织工作。(中国台协)
2007年全国青少年斯诺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台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体育局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四季兴名将台球俱乐部
三、时间、地点
2007年8月14日至18日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四季兴名将台球俱乐部
四、比赛项目
斯诺克青年组个人赛
斯诺克少年组个人赛
五、参赛资格
(一)1988年9月1日后出生至199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选手参加青年组比赛;
(二)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选手参加少年组比赛;
(三)少年组适龄选手可参加青年组比赛,须在报名时注明(但每名选手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四)参赛选手必须在赛前进行体格检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相关证明后方可参赛。
四、报名办法
(一)各省、市、计划单列市、行业体协组队参赛,各队报名人数不限;
(二)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报名(无台球协会的地区的选手除外);
(三)报名截止日期为2007年8月12日,以报名表传真至承办单位为准(0752-3350938),咨询电话010-87183542;
(四)参赛选手请于8月13日到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南门大街177号(四季兴名将台球俱乐部)报到。联系电话:0752-3358668,联系人:江先生。
五、竞赛办法
(一)各组比赛均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小组循环赛,第二阶段为单败淘汰赛;
(二)第一阶段各组根据报名人数,分成4至8个小组进行小组单循环,采取5局3胜制。小组名次依次按胜场、净胜局、胜局和单杆高分计算;
(三)第二阶段各组每小组前两名出线,进行单败淘汰赛。采取7局4胜(决赛9局5胜)制;
(四)比赛采用国际台联和中国台球协会的通用规则。
六、奖励
(一)各组冠军获冠军奖杯一座、证书和相应奖品
(二)各组亚军获亚军奖杯一座、证书和相应奖品
(三)各组4强获证书和相应奖品
(四)各组8强获证书
七、裁判
仲裁委员会
主任:杨俊安
委员:张晓冬 江景好 邓世豪
裁判长:邓世豪
裁判员:由中国台球协会指定
记录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八、经费
(一)赛会提供比赛期间参赛选手的住宿,其它参赛费用自理;
(二)赛会提供工作人员、裁判员往返旅差费、食宿费和工作费;
(三)选手家人及陪同人员费用全部自理;
(四)每名选手参赛报名费50元交中国台球协会。
九、参赛要求
(一)选手须着标准比赛服装参赛(领结、长袖衬衫、马甲、深色西裤、黑色光面皮鞋);
(二)参赛选手比赛期间在任何场所严禁吸烟、饮酒、赌博或进行其它不良行为。如有违反,立即停赛;
(三)参赛选手须服从赛会统一安排,严格遵守赛会规定的会议、活动、比赛和起居时间;
(四)参赛选手须在比赛开始前10分钟到场检录,迟到选手该场比赛按弃权处理;有两场以上弃权的选手(含两场),取消全部比赛成绩;
(五)参赛选手须遵守正常作息时间,不得影响其它选手休息,严禁留宿亲朋好友;
十、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台球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