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协小球字[2006]71号
关于下发《2006年全国职业台球巡回赛“侨兴杯”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有关省、市台球协会:
2006年全国职业台球巡回赛第一站比赛——“侨兴杯”锦标赛定于4月25日至30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举行,现将竞赛规程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竞赛规程
二OO六年四月十日
附件:
2006年全国职业台球巡回赛"侨兴杯”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台球协会 广东省台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惠州市台球协会 惠州市尊爵台球俱乐部
三、冠名赞助:
广东省惠州市侨兴电信有限公司
四、器材赞助:
北京星伟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五、比赛时间、地点:
2006年4月25日至30日在惠州市尊爵台球俱乐部
六、比赛项目:
男子斯诺克个人赛
七、参赛资格:
(一)2005年全国斯诺克年度排名前16位的选手。
(二)2005年排名赛资格赛第四站前16名选手。
(三)中国台球协会指定的外卡选手。
八、参赛办法:
(一)参赛选手务必于4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台球协会确认参赛,否则视为自动弃权(中国台球协会传真010-67254696),中国台球协会有权递补其它选手参赛;
(二)中国台球协会指定的外卡选手进入第二阶段后方可享受赛会提供的免费住宿,奖金扣除1500元,不计积分;
(三)参赛选手必须在赛前进行体格检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相关证明后方可参赛。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双败淘汰赛,第二阶段为单败淘汰赛;
(二)双败淘汰赛采取7局4胜,2005年度排名前16位的选手为种子选手,按蛇形排阵进位,其它入围选手抽签进位,前16强进入第二阶段;
(三)单败淘汰赛采取9局5胜(决赛采取11局6胜),进入第二阶段的种子选手按排名蛇形排阵进位,其它入围选手按第一阶段成绩排序进位。
十、奖励:
冠军获奖杯一座,奖金人民币15000元 亚军获奖杯一座,奖金人民币9000元 3-4名奖金各人民币6000元 5-8名奖金各人民币4000元 9-16名奖金各人民币2500元 17-32名奖金各人民币1500元
单杆高分奖金3000元 (1名) 黑马奖(名次跃升幅度最大者均分)1000元
十一、仲裁、裁判人员:
仲裁委员会主任:刘荣耀 仲裁委员:唐凤翔 张晓冬 卢海燕 裁判长:金 嘉 副裁判长:邓世豪 裁判员:王朝晖 王朝忠 盛 捷 施 明 杨闽斌 胡宏文 王新航 盛皿成 记录员:由承办单位选派8名
十二、报到时间、地点:
裁判员、参赛选手请于4月24日(18:00点前)到惠州市尊爵台球俱乐部(广东省惠州市麦地麦兴路18号2楼)报到。联系电话:0752-2284147
十三、经费:
(一)每名参赛选手向中国台球协会交报名费100元;
(二)赛会负担参赛选手比赛期间住宿,其它费用自理;
(三)工作人员、裁判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酬金由赛会负担。
十四、参赛要求:
(一)遵守赛会纪律,服从赛会安;
(二)每轮比赛开赛前10分钟,参赛选手需到检录处检录。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未到场的选手视为弃权;
(三)对当值裁判裁决不服的申诉需在判罚后双方选手下一击出杆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四)比赛场地禁止吸烟,参赛选手禁止携带移动电话进入赛场;
(五)选手比赛时必须着标准比赛服装(系领结,穿马甲,深色西裤,黑色皮鞋);
(六)未经许可比赛期间不得参加商业赛事和宣传活动;
(七)赛会期间严禁酗酒和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
(八)选手严禁佩带饰物参赛,佩带商业标识需经中国台球协会认可;
(九)违反上述要求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十五、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台球协会 |